《岩溶区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范》
文章来源:中国地质调查标准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:2025-03-19 14:06:26 浏览次数:加载中... 次
起草单位: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、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。
起草人:蒋忠诚、罗为群、覃小群、胡兆鑫、涂纯、劳文科、杨德生、吴泽燕、刘绍华、汤庆佳、章程、张谭锋、牛勇、陆树华、李航、陈雅祺、吴华英。
岩溶区普遍存在地表水资源匮乏、土壤覆盖稀少、地下水深埋等问题,水土资源时空分布严重失衡,制约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,也威胁着长江、珠江流域的生态安全。当前现有的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技术难以有效应对岩溶区的复杂环境,亟须研究适配区域特点的技术方法。基于此,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牵头制定了《岩溶区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范》(GB/T 43937-2024)。
本文件规定了岩溶区的水资源开发、水资源高效利用、内涝防治等要求,适用于我国南方典型岩溶发育地区水土资源开发利用、国土整治、石漠化综合治理、生态修复、水土保持等工作,其他岩溶发育地区可参照执行。
1.针对岩溶系统的特殊性,提出定制化技术规范,突破传统技术的局限,满足岩溶区复杂地质环境和资源分布特点的需求。
2.构建系统性与综合性相结合的技术框架,从资源评价、合理调配到生态保护,统筹水、土、生态多要素协同治理,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。
3.融入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协同路径,提出通过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生态保护、石漠化治理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技术方法,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。
本文件的发布,填补了国内外岩溶区水土资源配套开发利用的技术空白,有利于解决岩溶地区水土资源分布不均、利用效率低的问题,对促进岩溶区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、推进生态修复、乡村振兴和石漠化治理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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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岩溶区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范》原文阅读:
https://std.cgs.gov.cn/content/7239139033601806336
(注:本标准只支持在线阅读,无下载权限)
总 编:李 剑
监 制:冯艳芳
主 编:李 航
责 编:熊银洪 解雅麟
来 源: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
文/图:刘 烜